什么情况下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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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15:19:2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是否算作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通常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则视同工伤。
建议在发生工伤后,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报告情况,并尽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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