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1:44:41    

军官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手续和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

部队政治机关证明: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离婚协议:双方需携带签订的离婚协议。

证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等相关证件。

登记: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等待一个月冷静期后,双方再次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

调解: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诉讼:若军人一方坚持离婚且对方不同意,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

军人同意: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军人不同意: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除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

所需材料总结:

协议离婚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诉讼离婚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或调解状况证明

建议:

提前调解:在提出离婚申请前,建议先进行军内调解,以尽可能避免诉讼。

准备充分:确保所有所需材料齐全,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登记。

法律咨询: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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