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树木怎么赔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30:38    

土地征收树木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地方性规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法:

一般农作物补偿

谷类作物、叶菜类作物、茄瓜类作物、豆类作物、根茎类作物等,按亩进行补偿,具体标准见相关表格。

果树木补偿

果树木按照清点数量、相应规格和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补偿费总额低于每亩最高补偿标准的,按计算的补偿费总额补偿;高于每亩最高补偿标准的,按每亩最高补偿标准补偿。

成片种植的果树木按每亩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零星种植的果树木按每棵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超过每亩最高补偿标准的部分或已死亡的各类种植物不予补偿。混种地块一般以种植最多的青苗作为补偿的品种,不以品种分类作重复计补。

竹木类补偿

可移植品种的补偿标准为竹木移植费用。

不可移植或移植成活率低的品种,补偿标准为竹木补偿价值。

其他补偿

征地树木补偿标准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木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具体地区的补偿标准

各地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例如:

苹果树、梨树、桃树、板栗、杂果树等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生长周期(培育期、初果期、盛果期、衰果期)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见表4。

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江油市、陕西省汉中市等地的果树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见表7。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树木的赔偿标准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评估机构,以获取准确的补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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