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买的保险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2:12:10    

户口迁移后,社保和保险关系可以转移。以下是转移保险关系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流程:

建立新社保账户

在新就业地点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

提交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办理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

办结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

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卡迁移所需材料:户口本、社保卡、原社保局证明、身份证等。

保险关系转移:

农保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

保险关系不会因户口迁移而中断

经农保管理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关系可以随人转移。

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时,请确保:

持有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并注意接收转移后的保险金本息。

特殊情况:

如果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社保。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流程和注意事项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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