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要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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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3:36:45
在苏州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如果被告方不是本地居民,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其居住满一年。
此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建议在准备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均为有效且最新的,并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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