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打造装修垃圾全链条治理模式 破解"垃圾围城"难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3 17:17:00    

来源:【浙江广电出版】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装修垃圾产量增长与处置能力滞后的矛盾日益凸显,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近日,永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召开了全体会员大会。会上,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科对规范永康市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了指导,打造源头管控、运输监管、终端处置的装修垃圾全链条治理模式。

装修垃圾规范收运处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生态责任:装修垃圾中含大量混凝土、石材等不可降解物质,若处置不当将破坏生态环境,损害永康“绿水青山”的底色。

社会责任:无序堆放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居民生活品质,降低城市文明形象,与“品质永康”建设目标背道而驰。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装修垃圾必须依法分类、规范处置,违规者将面临严厉处罚。

装修垃圾收运规范化要求

源头管理“三必须”

责任必须明确。严格遵循“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装修垃圾产生单位、个人应做好装修垃圾源头管理,不得随意倾倒。

分类必须到位。装修垃圾应当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及时收集至装修垃圾投放点(装修垃圾可移动式回收箱、装修垃圾暂存点),混凝土、砂浆、石材等应当袋装,做到垃圾不落地。

处置必须合规。禁止擅自运输、处置。所有装修垃圾必须委托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的企业收运,严禁私下交易、违规倾倒。

运输环节“四严禁”

运输企业未经备案核准,严禁开展业务;

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严禁遗撒、泄漏、带泥上路;

运输路线必须合法合规,严禁沿途丢弃、偷倒乱倒;

处置单位必须依法备案,严禁非法消纳、处置。

执法监管“零容忍”

禁止擅自运输、擅自处置,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电话89282647)

协同共治 “三化”管理提质增效

清单化摸排

全市装修垃圾运输企业需到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科进行登记。

标准化准入

拟制定运输企业行业标准,明确企业规模、车辆配置(如GPS定位、密闭装置)、信用资质等要求。

数字化赋能

建立有资质的企业信息库,依托“无废永康”平台搭建装修垃圾线上预约系统,让合规企业“有单接、接好单”,让违规企业“无路可走”。

​装修垃圾治理是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规范管理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须答好的“必答题”。让我们以本次会议为新起点,主动配合、积极转型,与政府同心同向,为永康的天更蓝、地更净、城市更美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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