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能构成骚扰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34:13    

骚扰行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言语冒犯:

使用侮辱性、攻击性或性暗示的语言对他人进行攻击或挑逗。例如,在公共场合对他人的外貌、身材肆意评论且言语低俗;在工作环境中,对异性同事说一些暧昧、不恰当的情话;或者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送大量辱骂、诋毁他人的私信或评论。

行为骚扰:

通过肢体动作或持续的跟踪行为来实施。这包括未经他人同意触摸他人身体,比如故意触碰他人的手甚至更私密的部位;故意在他人身边做出一些具有性暗示的动作;以及长时间、持续地跟踪他人,了解他人的行踪并出现在其生活、工作的场所周围,给他人带来恐惧和不安。

性骚扰:

包括言语上的性挑逗、性暗示,如讲述黄色笑话、询问他人的性经历或性偏好等;行为上的性骚扰有故意在他人面前暴露自己的性器官,或者强行对他人进行搂抱、亲吻等性侵犯的预备动作;在工作或学习场所,以提供某种利益为诱饵,要求他人进行性交易或性服务。

网络骚扰:

在网络平台上,通过发布不实信息诋毁他人名誉;恶意传播他人的照片、视频等隐私内容,且配上侮辱性的文字;持续地给他人发送垃圾邮件、信息轰炸,导致他人的电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电话骚扰:

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拨打电话进行商业营销或恶意骚扰。

短信骚扰:

具有未经接受者同意、侵犯接受者合法权益和违法性等特征。

环境性骚扰:

通过布置环境给受害者以不适和被侵犯的方式,比如摆放性刺激图片、淫秽书刊物品,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等。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安宁权等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骚扰行为严重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建议向相关机构或法律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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